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1-05 資訊群組 :
一、依據本縣「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縣立高級
中等學校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減免學雜費作業要點」辦理。

二、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學雜費。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十分之三。

三、貴校應於本(104)年10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檢具下列文件,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處彙辦:
(一)學生申請表。
(二)學雜費減免清冊。
(三)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四)學生繳費收據。
(五)學校領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