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9-15
資訊群組 :
一、宗 旨: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為提昇並鼓勵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美的發展特設置本辦法。
二、公 告:
本獎學金的頒發為一年次,於每八月由基會刊登公告並發函各合約醫院及各學校通知申請辦法 。
三、申請時間:
每年九月一日至三十截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四、申請資格:
1. 須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外科手術或內心導管治療的學生。
2. 學校組別:
(1)國民小學、國中、高中(含高職、五專):前學年,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科不及格。
(2) 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 、大學具特殊優異表現。
(3) 學士後研究生具特殊優異表現。
(請詳見檢核表說明 http://www.ccft.org.tw/ http://www.ccft.org.tw/ )
五、申請手續:
依每年度公告之檢核表及申請內容,備齊所需之文件於9月30 日截止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100台北市青島西路11 號 4樓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