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訂有「辦理溯溪」與「學校辦理山訓活動」規範相關應遵循事項,及台灣山訓協會各級證別檢定給證名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28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教學組長
有鑑於辦理校外教學課程或活動,其內容如涉及吊橋垂降、高空繩索、溯溪等具有一定危險性活動,教育部訂有「辦理溯溪活動應注意事項」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山訓活動應注意事項」規範相關應遵循事項,包括安全人員配置、活動保險、內容規劃準則等。

檢附台灣山訓協會各級證別檢定給證名冊1份,供各級學校聘、請專業人員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