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湖口鄉湖口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第二階段第1~10梯次招考(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9 資訊群組 : 人事
一、依據「中小學教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竹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及教育部、新竹縣政府所訂之有關規定。

二、錄取名額及聘期: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實缺) 1名

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1.聘期以縣府公文核定為主,惟期間遇有代理(課)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2. 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另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甄選。
三、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一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2.報名時間:115年8月4日上午8:00起至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4日中午12: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二次甄選。
(二)第二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4日下午13:00起至13: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下午14: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8月4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二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三次甄選。
(三)第三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5日上午8:00起至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5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三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四次甄選。
(四)第四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6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6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四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五次甄選。
(五)第五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7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7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五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六次甄選。
(六)第六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7月6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7月6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六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七次甄選。
(七)第七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0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10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七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八次甄選。
(八)第八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1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11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八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九次甄選。
(九)第九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7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17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5.若第九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進行第十次甄選。
(十)第十梯次甄選:
1.報名資格:應具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或「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修畢國小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並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時間:115年8月18日上午08:00起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當日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甄選(唱名3次未到視同放棄)。
4.放榜及報到日期:115年8月18日下午16:00公告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
四、甄選方式:
1.初審:依當日報名先後順序書面審查,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2.評分標準:總成績口試成績100%,未達70分不予錄取。
(1)請報考教師準備個人教學歷程檔案以供參考。
(2)口試內容含學生輔導、親師溝通、學校行政等相關知能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3)具專長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或認證文件。
五、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為雙重國籍身分,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各款及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第15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二)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者,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錄取後如發現,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六、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乙份,加蓋私章(請攜帶私章備用)。
(一)資格審查:繳驗國民身分證及學歷服務證件影本(驗畢返還正本)。
(二)交報名表、簡要自傳(請以A4紙張繕打,乙式五份)、聲明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完成報名手續。
(三)請遵守防疫相關規定。
七、報名地點:本校辦公室  電話:03-5692403*641 范先生

八、附註:
(一)證件正本甄選當日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
(二)若學經歷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正本)上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應提供證明文件佐證,否則不得報考。
(三)準備本人最近三個月內,貳吋(半身)脫帽正面光面相片壹張貼於報名表上。
(四)採現場報名方式,本人親自或委託辦理均可,不受理通訊報名。
(五)放榜日期及地點:甄選當天於新竹縣政府教育網頁學校公告區公告排序名單(總分未達七十分者不予排序)。
九、其他:
(一)甄選錄取人員應於學校通知日期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則通知依序遞補。錄取人員,聘期及聘任方式依新竹縣政府統一核定為準。若原因消滅時,則聘約終止。
(二)錄取人員經報到後不接聘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校辦理之代理代課教師甄選。
(三)甄選錄取之鐘點教師依實際授課時數給薪。
(四)甄選錄取人員經錄取後應於報到時繳交蓋有合格章戳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胸部X光、辨色能力、聽力檢查均應正常,且無痼疾或傳染病等)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五)凡經聘任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敘薪係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之規定,以學歷支薪不採計其曾任私立學校教師或公立學校代課、代理之年資提晉。
(六)凡因天然氣候因素需更改甄選日期時,於本校公佈欄及縣網學校公告區公告或電話通知。
(七)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簡章、報名表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