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教學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11-08-17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教育部為推動動物福利及落實尊重生命教育,請各校
避免安排(校外教學活動等)參觀各類驅使、戲謔動物之表
演場域,以符尊重生命、關懷動物之精神,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5日臺環字第1000133677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動物福利及落實尊重生命教育,請各校避免參觀各
類驅使、戲謔動物及具有負面示範生命教育之表演場所,
如有前述等表演場域,將不得認列環境教育時數。
三、各校應教導並強化「動物生命權推展」及「生命教育意義
」,並應引導學生思考生命存在的內涵及提升動物福利的
觀念,積極推動落實「動物保護、動物福利等議題」,提
升學校動物福利教育之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