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五月列為水域安全宣導月

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3-19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2月2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
20007083號函辦理。
二、政府推動游泳教學,除希望學生學習游泳基本技能外,最
重要是教導學生自救與溺水事件處理之正確觀念,提升水
域安全知能,防範意外發生。
三、時序進入春夏,請貴校即早注意學生水域安全,重視游泳
及自救能力教學與水域安全宣導等,並將每年五月列為水
域安全宣導月,預防溺水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