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 :
2013-03-19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020009178A
號函暨本中心10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自99年起將每年5月訂定為「孝親家庭月」,強調
良好的親子關係需靠彼此正向的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
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的美德,
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的慈孝思維,
並自102年起將名稱變更為「慈孝家庭月」。教育部已將10
2年訂定為「家庭教育年」,第2季4~6月推動主題為「慈
孝家庭季」,並辦理慈孝家庭楷模表揚及相關宣導活動。
三、本活動實施對象為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分為學
生組(高中職、國中、國小)暨教職員工組4組,且於5年
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教育部及本縣「孝親家庭楷
模」表揚者,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辦理,詳情請參閱附件
實施計畫。
四、請 貴校依計畫於102年3月20日17時前將推薦表2份暨光碟
1份函送(寄)承辦單位-新竹縣芎林鄉五龍國民小學教導
處收【新竹縣芎林鄉五龍村105號】(以郵戳為憑,逾時
不候)。
五、推薦數量:
(一)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每校班級數12班以上(含)學校,請
務必薦送至少1件為原則。
(二)公立高中以下學校,每校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請踴躍薦
送。
(三)私立高中以下學校,請踴躍薦送。
六、獎勵:
(一)初審結果獲獎家庭楷模於表揚典禮或學校中公開表揚,並
由新竹縣政府致贈獎狀1幀及圖書禮券1,200元整。
(二)初審獲獎家庭楷模之推薦撰擬人員,由新竹縣政府致贈獎
狀1幀,以資鼓勵。
(三)決審獲獎家庭楷模由教育部辦理表揚嘉勉,屆時另行通知
。
七、本案實施計畫已刊登於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網址:
http://hcc.familyedu.moe.gov.tw)及新竹縣教育網-
本中心公告(網址:http://www.nc.hcc.edu.tw),請自
行下載。
八、本案實施計畫決審部份配合教育部計畫辦理。
九、檢附本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