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自殺,可立即向網路內容防護機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教唆自殺,可立即向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舉報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03年07月03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03
5009858號函辦理。
二、各校如發現相關網站或接獲民眾舉報教唆自殺,可立即向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 w
ork,以下簡稱iWIN)(https://www.win.org.tw/iwin/r
eport.html)舉報。
三、目前有關處理教唆或教導自殺網站之引用法源,乃依違反
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46條、第
49條及第69條辦理。
四、發現教唆及教導使用自殺工具等網站,除向iWIN舉報外,
可自行舉報如下:
(一)透過該網站系統服務業者之檢舉功能,進行檢舉。適用
於痞客邦、pchome部落格形式或google平台等網站。
(二)尋找網站設立者之官方聯絡電子郵件,逕行寄送信件要
求下架。
(三)向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檢舉,請記載網址、內容說明,Em
ail至alert@tsos.org.tw,進行後續處理。
五、以上流程,敬請應用與推廣。若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全
國自殺防治中心專案承辦人賴先生(02)2361-8500。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衛生局103年07月03日新縣衛毒防字第103
5009858號函辦理。
二、各校如發現相關網站或接獲民眾舉報教唆自殺,可立即向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 w
ork,以下簡稱iWIN)(https://www.win.org.tw/iwin/r
eport.html)舉報。
三、目前有關處理教唆或教導自殺網站之引用法源,乃依違反
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46條、第
49條及第69條辦理。
四、發現教唆及教導使用自殺工具等網站,除向iWIN舉報外,
可自行舉報如下:
(一)透過該網站系統服務業者之檢舉功能,進行檢舉。適用
於痞客邦、pchome部落格形式或google平台等網站。
(二)尋找網站設立者之官方聯絡電子郵件,逕行寄送信件要
求下架。
(三)向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檢舉,請記載網址、內容說明,Em
ail至alert@tsos.org.tw,進行後續處理。
五、以上流程,敬請應用與推廣。若有任何疑義,歡迎洽詢全
國自殺防治中心專案承辦人賴先生(02)2361-8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