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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壹、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本園僅招收3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一)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民國108年9月2日至民國111年9月1日出生),各園均得招收。
(二)2歲以上未滿3歲之幼兒(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各園須經本府核定始得招收。
(三)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並經本府核定為暫緩入學者,得不受招生對象年齡限制。
二、一般入園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設籍本縣之幼兒。但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因保護個案因素)、公立幼兒園及所屬學校、出借場地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學校、非營利幼兒園、設立幼兒園之鄉鎮市公所所屬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依本縣國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暨國民小學學前特教班級員額編制表且於該校(園)新學年度在職者為準】及原住民幼兒,不以設籍本縣為限。 (二)寄居本縣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以戶口名簿稱謂欄註記為準,法定監護人應設籍於同戶,不符規定者不具登記入園資格)。
(三)非設籍本縣幼兒及居留本縣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幼兒。幼兒園招收前兩款之幼兒仍招收不足者,始得招收本款之幼兒(符合本款資格之幼生,請於114年5月28日(三)起至各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登記)。
三、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因原就讀之幼兒園停招或撤園(班)致無法繼續收托,經本府重新安置者,視同於安置之幼兒園留園直升;放棄安置或放棄留園直升之幼兒,若欲至其他幼兒園就讀,應重新登記。
四、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園:
(一)第一優先:身心障礙【僅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於114年4月9日(三)下午4時前完成入園報到作業,未經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報到作業者,不具優先入園資格】、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經社會局(處)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者且於新學年度仍就讀欲登記之幼兒園或所屬學校之幼兒。
(三)第三優先:
1.隔代教養之滿4足歲幼兒(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者)。
2.家戶年所得(法定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單親家庭之滿4足歲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新住民,且家戶年所得(法定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之滿4足歲幼兒。
4.雙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80萬元以下者;家庭子女數3(含)名以上之滿4足歲幼兒,其家戶年所得低於110萬元以下者【排除家戶擁有第3(含)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
5.多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
(四)第四優先:
1.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出借場地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學校、與非營利幼兒園設於同一地址之托嬰中心、設立幼兒園之鄉鎮市公所編制內教職員工適齡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含留園直升幼兒)。
2.經本府核定特殊偏遠區域且設籍滿二年以上(民國112年7月31日(含)以前)設籍之幼兒。 (五)第五優先:兄弟姊妹於新學年度仍就讀欲登記幼兒園之幼兒。
五、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之證明文件(附件一),於入園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間內(戶籍謄本從戶籍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貳、招生各階段規定及期程
一、招生簡章公告網站: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可查詢本簡章公告資料。
二、缺額公告日期
(一)優先入園缺額公告114年5月9日(五)上午9時。
(二)一般入園缺額公告114年5月22日(四)上午9時。
(三)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查詢各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缺額數。
三、招生登記、抽籤、報到規定及日期:
(一)招生階段:採分階段辦理公開電腦抽籤。如該階段已額滿,仍應辦理後續階段招生,以保障備取生之權益。
(二)各階段期程:
1.第1階段留園直升及經本府鑑定安置幼生作業:符合本簡章壹、登記入園資格第3點留園直升幼兒及第4點第1款經本府鑑定安置作業之身心障礙幼兒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入園作業。
(1)報到日期:
甲、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114年3月27日(四)至114年4月9日(三)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乙、留園直升幼兒:114年4月10日(四)至114年4月14日(一)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2)報到地點:至各幼兒園辦理。
(3)未經本府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之幼生,不符合本階段入園資格。
2.第2階段優先入園作業:符合其他優先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登記、抽籤及報到。
(1)登記方式:採現場報名。
(2)登記日期:114年5月15日(四)至5月16日(五)之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17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惟已於規定時間內抵達各校園指定之報名登記地點,尚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在此限。
(3)抽籤日期:114年5月17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請至各幼兒園辦理。
(5)報到日期及地點:114年5月17日(六)抽籤完畢後至下午4時為止(惟抽籤完畢後是否受理2 報到及報到方式,請洽登記之幼兒園或自該校園網站查詢)、114年5月19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0日(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至各幼兒園辦理。
(6)正取幼生未於上開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14年5月21日(三)中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7)本階段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之幼生,其優先入園抽籤序號視同取消,不得重複登記使用,備取資格將於114年5月21日(三)中午12時失效,該幼生須重新登記參加第3階段一般入園抽籤。
3.第3階段一般入園作業:符合一般生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登記、抽籤及報到。
(1)登記方式:採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雙軌制。
(2)登記日期:
甲、網路報名:114年5月22日(四)上午9時至114年5月23日(五)下午4時止。
乙、現場報名:114年5月23日(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4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惟已於規定時間內抵達各校園指定之報名登記地點,尚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在此限。
(3)抽籤日期:114年5月24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
甲、網路報名:請至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辦理。
乙、現場報名及抽籤:請至各幼兒園辦理。
(5)報到方式:採網路報到及現場報到雙軌制。
(6)報到日期及地點:
甲、網路報到:114年5月24日(六)下午4時至114年5月27日(二)中午12時止。請至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Register)辦理。
乙、現場報到:114年5月26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7日(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至各幼兒園辦理。
(7)正取幼生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至額滿為止。
詳盡事宜請詳閱本年度招生簡章,
特別注意事項:每1幼兒以登記1所公立幼兒園、1所非營利幼兒園為限。
如有其他問題,請撥打本校附設幼兒園03-5692403#511。
歡迎您加入湖口附幼。
一、年齡:(本園僅招收3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一)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民國108年9月2日至民國111年9月1日出生),各園均得招收。
(二)2歲以上未滿3歲之幼兒(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各園須經本府核定始得招收。
(三)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並經本府核定為暫緩入學者,得不受招生對象年齡限制。
二、一般入園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設籍本縣之幼兒。但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因保護個案因素)、公立幼兒園及所屬學校、出借場地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學校、非營利幼兒園、設立幼兒園之鄉鎮市公所所屬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依本縣國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暨國民小學學前特教班級員額編制表且於該校(園)新學年度在職者為準】及原住民幼兒,不以設籍本縣為限。 (二)寄居本縣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以戶口名簿稱謂欄註記為準,法定監護人應設籍於同戶,不符規定者不具登記入園資格)。
(三)非設籍本縣幼兒及居留本縣之非中華民國國籍、華裔幼兒。幼兒園招收前兩款之幼兒仍招收不足者,始得招收本款之幼兒(符合本款資格之幼生,請於114年5月28日(三)起至各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登記)。
三、113學年度已就讀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之幼兒,得於114學年度繼續留園直升;因原就讀之幼兒園停招或撤園(班)致無法繼續收托,經本府重新安置者,視同於安置之幼兒園留園直升;放棄安置或放棄留園直升之幼兒,若欲至其他幼兒園就讀,應重新登記。
四、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園:
(一)第一優先:身心障礙【僅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於114年4月9日(三)下午4時前完成入園報到作業,未經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報到作業者,不具優先入園資格】、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經社會局(處)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者且於新學年度仍就讀欲登記之幼兒園或所屬學校之幼兒。
(三)第三優先:
1.隔代教養之滿4足歲幼兒(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者)。
2.家戶年所得(法定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單親家庭之滿4足歲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新住民,且家戶年所得(法定監護人及幼兒)為新臺幣50萬元以下之之滿4足歲幼兒。
4.雙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且家戶年所得低於80萬元以下者;家庭子女數3(含)名以上之滿4足歲幼兒,其家戶年所得低於110萬元以下者【排除家戶擁有第3(含)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總額逾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10萬元者】。
5.多胞胎之滿4足歲幼兒(同日出生之三胞胎以上)。
(四)第四優先:
1.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出借場地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學校、與非營利幼兒園設於同一地址之托嬰中心、設立幼兒園之鄉鎮市公所編制內教職員工適齡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含留園直升幼兒)。
2.經本府核定特殊偏遠區域且設籍滿二年以上(民國112年7月31日(含)以前)設籍之幼兒。 (五)第五優先:兄弟姊妹於新學年度仍就讀欲登記幼兒園之幼兒。
五、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之證明文件(附件一),於入園登記時應在有效期間內(戶籍謄本從戶籍機關申請3個月內有效)。
貳、招生各階段規定及期程
一、招生簡章公告網站: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可查詢本簡章公告資料。
二、缺額公告日期
(一)優先入園缺額公告114年5月9日(五)上午9時。
(二)一般入園缺額公告114年5月22日(四)上午9時。
(三)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查詢各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缺額數。
三、招生登記、抽籤、報到規定及日期:
(一)招生階段:採分階段辦理公開電腦抽籤。如該階段已額滿,仍應辦理後續階段招生,以保障備取生之權益。
(二)各階段期程:
1.第1階段留園直升及經本府鑑定安置幼生作業:符合本簡章壹、登記入園資格第3點留園直升幼兒及第4點第1款經本府鑑定安置作業之身心障礙幼兒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入園作業。
(1)報到日期:
甲、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114年3月27日(四)至114年4月9日(三)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乙、留園直升幼兒:114年4月10日(四)至114年4月14日(一)間之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2)報到地點:至各幼兒園辦理。
(3)未經本府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之幼生,不符合本階段入園資格。
2.第2階段優先入園作業:符合其他優先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登記、抽籤及報到。
(1)登記方式:採現場報名。
(2)登記日期:114年5月15日(四)至5月16日(五)之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17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惟已於規定時間內抵達各校園指定之報名登記地點,尚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在此限。
(3)抽籤日期:114年5月17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請至各幼兒園辦理。
(5)報到日期及地點:114年5月17日(六)抽籤完畢後至下午4時為止(惟抽籤完畢後是否受理2 報到及報到方式,請洽登記之幼兒園或自該校園網站查詢)、114年5月19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0日(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至各幼兒園辦理。
(6)正取幼生未於上開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於114年5月21日(三)中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7)本階段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之幼生,其優先入園抽籤序號視同取消,不得重複登記使用,備取資格將於114年5月21日(三)中午12時失效,該幼生須重新登記參加第3階段一般入園抽籤。
3.第3階段一般入園作業:符合一般生入園資格者;依指定時間公告缺額、辦理登記、抽籤及報到。
(1)登記方式:採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雙軌制。
(2)登記日期:
甲、網路報名:114年5月22日(四)上午9時至114年5月23日(五)下午4時止。
乙、現場報名:114年5月23日(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4日(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以中原標準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具優先入園資格,惟已於規定時間內抵達各校園指定之報名登記地點,尚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在此限。
(3)抽籤日期:114年5月24日(六)下午2時起。
(4)登記及抽籤地點:
甲、網路報名:請至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 (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辦理。
乙、現場報名及抽籤:請至各幼兒園辦理。
(5)報到方式:採網路報到及現場報到雙軌制。
(6)報到日期及地點:
甲、網路報到:114年5月24日(六)下午4時至114年5月27日(二)中午12時止。請至本府雲端聯合服務中心網站(https://eservices.hsinchu.gov.tw/kid/Register)辦理。
乙、現場報到:114年5月26日(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4年5月27日(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至各幼兒園辦理。
(7)正取幼生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幼兒園應作成書面紀錄存查,並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至額滿為止。
詳盡事宜請詳閱本年度招生簡章,
特別注意事項:每1幼兒以登記1所公立幼兒園、1所非營利幼兒園為限。
如有其他問題,請撥打本校附設幼兒園03-56924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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