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12-04-20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3月21日臺訓(三)字第1010044951號函辦
理。
二、為預防機先,避免兒虐案件發生,內政部兒童局自94年度
起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及早篩檢
發現遭遇困難而影響家中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之具有高風
險因子的家庭及個案,主動提前介入,避免兒童和少年之
家庭因生活陷入危機,導致兒童受到虐待或疏忽等情形發
生,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和遺憾。
三、各校應積極配合前揭實施計畫,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及輔
導處遇,依據「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並加強落
實執行「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積極辨識
評估、轉介及輔導,及配合認輔制度,提供高關懷學生及
高風險家庭等弱勢學生多元輔導管道,共同協力發掘高風
險家庭,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
四、前揭「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
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電子檔請逕自「教育部
」(http://www.edu.tw)─「單位介紹」─「訓育委員會
」─「行政規則」下載運用。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3月21日臺訓(三)字第1010044951號函辦
理。
二、為預防機先,避免兒虐案件發生,內政部兒童局自94年度
起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及早篩檢
發現遭遇困難而影響家中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之具有高風
險因子的家庭及個案,主動提前介入,避免兒童和少年之
家庭因生活陷入危機,導致兒童受到虐待或疏忽等情形發
生,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和遺憾。
三、各校應積極配合前揭實施計畫,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及輔
導處遇,依據「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並加強落
實執行「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積極辨識
評估、轉介及輔導,及配合認輔制度,提供高關懷學生及
高風險家庭等弱勢學生多元輔導管道,共同協力發掘高風
險家庭,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
四、前揭「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
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電子檔請逕自「教育部
」(http://www.edu.tw)─「單位介紹」─「訓育委員會
」─「行政規則」下載運用。

